2015年龙胜“最美民族寨花”选拔大赛活动开始啦!
报名:即日起至2015年4月3日
初赛:2015年4月4日上午9点开始,县人民礼堂
决赛:2015年4月21日(农历三月三),县城江心洲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为龙胜户口或龙胜常住户口的中国女性公民;
(2)民族为苗、瑶、侗、壮、汉等龙胜五个世居民族;
(3)年龄为15—30周岁;
(4)自信能代表本民族良好的形象;
(5)人格健全,品德高尚,身体健康,有一定民族文化知识和民族文艺功底。
二、材料要求: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在校学生交需学校证明和家长同意证明)各1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6寸生活照片1张。
(3)其它反映本人特长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
三、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各乡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各族女青年参与最美民族寨花选拔活动。(各乡镇、县民族中学、县实验中学至少推荐2名以上人选,龙胜中学推荐10名以上人选。)
(2)自由报名:以个人名义进行报名。请于2015年4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或到县妇联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老县委六楼县妇联办公室
邮 编:541700
联系电话、传真: 0773-7511938
联系人:王丽娟(18378309289)
嬧制及流程:
一、初赛:4月4日,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县妇联、县民族局、县旅游局和文化局共同组织实施。(地点:县人民礼堂)
参赛选手用2分钟自我展示。包含自我介绍、民族服装秀、才艺表演(如需伴奏带请自备)等。初赛评比规则以评委打分进行评比,各民族取成绩总分前三名(苗、瑶、侗、壮、汉各三名)进入决赛。
二、培训:4月11日,由县文化局和县民族局组织实施。(地点:待定)
邀请业内专家对入围决赛的选手进行为期一天封闭的形象礼仪、才艺表演、民族文化知识和民族文艺等培训。
三、决赛:4月21日,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各承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地点:县城江心洲)
决赛内容共四个部分:“语言美”、“形象美”、“才艺美”、“家乡美”(评委会根据选手在四个部分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1)“语言美”:参赛选手用准确、鲜明、生动以及和气、文雅、谦逊、有礼貌的语言作自我介绍。
(2)“形象美”:参赛选手展示仪容仪表及形象气质。
(3)“才艺美”:参赛选手以演绎歌舞、戏曲、书画、器乐等形式,展示自己的优秀才艺。
(4)“家乡美”:参赛选手选取本民族特色的建筑、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优土特产、民间工艺、民族艺术、风味餐饮、旅游景点等进行推介或展示。可邀请助演嘉宾联合展示。
评比规则:以观众评分和评委评分相结合,采取投绣球方式进行评分。
嘧祙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5名,苗、瑶、侗、壮、汉各民族取一名,奖励3000元现金及价值2000元奖杯一个,并分别授予“龙胜苗族寨花”、“ 龙胜瑶族寨花”、“ 龙胜侗族寨花”、“ 龙胜壮族寨花”、“ 龙胜汉族寨花”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二等奖10名,奖励1000元现金,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