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 李岚)7月29日,在歌手吴虹飞被拘(本报曾作报道)第八天之后,其代理律师陈建刚与李金星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会见了吴虹飞。29日晚,陈建刚在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吴虹飞已经意识到自己发布的微博不妥,她已经向警方认错,并希望通过律师向公众致歉。不过,吴虹飞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而两位律师与吴虹飞沟通后,“进一步坚定认为吴虹飞女士是完全无罪的”,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
1吴虹飞情绪稳定
陈建刚告诉记者,他和李金星律师29日是首次见到吴虹飞。陈建刚说,“她看起来非常文弱,比较理性。情绪稳定。”
陈建刚透露,吴虹飞是与20名涉嫌女犯关在一起,她因为会讲笑话和唱歌,因此比较受欢迎,一度成为监舍的“主唱”。目前吴虹飞感到不适应的是眼镜被警方暂时保管(看守所为避免自杀、自残作出的规定),近视的她苦不堪言。此外她略微有点失眠。
和律师沟通时,吴虹飞坦承,自己发布的微博不妥,玩笑失当。作为音乐人,她近一年在做唱片的过程中极其压抑、低落。因为自己发不当微博带来对公众的负面影响,吴虹飞表示最诚恳的歉意。
2警方提请批捕,但检察院“查无此案”
陈建刚律师还透露,关于此次拘留,截至7月29日17时,吴虹飞的家属仍未收到书面通知。“公安局一般会询问嫌疑人的家属地址发送通知,但有时也会按身份证地址发送,这可能导致通知迟到。”
此前,警方对吴虹飞拘留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据陈建刚在朝阳区看守所了解到的情况是,朝阳区公安局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吴虹飞,提请逮捕的罪名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随后,当陈建刚等两位律师与朝阳区检察院联系,递交审查逮捕程序的辩护人意见时,检察院却称“查无此案”。
“检察院如果收到材料,就要在7天内做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陈建刚个人认为,检察院之所以“查无此案”有几种可能:“警方对律师称已将提请批捕的材料送去了,但检察院可能暂时没收到;也可能是检察院已收到材料,但暂称没有收到;还有可能是警方并没有提交材料。”
3北大教授:谁能保证每一句话不带情绪
近几日,有关吴虹飞“因言获罪”的事情在网上持续发酵,不少专家学者也加入对此事的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鸣发表文章《你是认真的吗》,文章中说:“一个弱不禁风的歌手,在微博上刷了一帖,说她要炸这里和那里。随后,大约是感觉到了有点不妥,删了帖,补一句:我要炸人才交流中心旁麦当劳的鸡翅和薯条。当然,这样刷帖,肯定是对这几个机关有点怨气。但见过此人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玩笑,有点恶意、泄愤式的玩笑。可是,有人却当了真。当然,在此四处有事,不是爆炸就是着火的当口,歌手的玩笑,的确不合适,警察的紧张,也可以理解。不过,我觉得这样的处置(被拘),还是有点过分”。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援引宪法第35条“言论自由”进行探讨: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他认为,要禁止或惩罚某种言论,一定要证明这种言论的危害是清楚的、可见的、马上就要发生的。以吴虹飞的言论为例,是否会让某些建委工作人员因此而不敢上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住在建委附近的居民“惶惶不可终日”?
张千帆说:“毕竟,我们每个人一生中要说多少话,谁能保证每一句都公允正确、理性克制、不带情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