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邕宁区民政部门传来消息,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邕宁区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扎实推进救助保障工作,使这项民生实事惠及千家万户。2014年1-12月,邕宁区共计发放了社会救助金1916.9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2万多人次。
截至2014年12月25日,邕宁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333户900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492户12899人;城镇低保对象249户582人;农村五保户1592户人。从2014年1月1日起,邕宁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城镇低保标准由人均每月215元提高到人均每月2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人均每月87元提高到人均每月103元。
2014年,邕宁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南宁市邕宁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并从1月起,将我城区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年龄下延到80周岁以上。资金来源是南宁市和城区两级配套拨付,由市和城区财政局兑付中心统一兑付,确保资金发放到位。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是: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截至2014年12月25日,邕宁区共有5674名高龄老人受益。其中80至89周岁5058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金额221.18万元;90至99周岁616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金额73.92万元;100周岁以上10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金额3.6万元,城区297.7万元高龄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讯员/苏东洋 谢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