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消防支队10日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5月5日至10月10日,桂林消防支队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曝光了4家到期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据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介绍,自今年5月5日桂林消防支队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确定41家重大火灾隐患,9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现已有2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整改完毕并已销案,6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截至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仍有4家单位未及时销案。
未销案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如下:1、桂林市东方大厦,责令9月22日整改完毕,目前因产权单位(业主)较多,除住宅外,1-3楼的商业铺业主较多,意见难以统一,以及消防维保公司招标等原因致使隐患问题未如期整改。2、桂林市明珠大厦,因1、产权单位(业主)较多,除住宅外,1-3楼的商业铺业主较多,整改意见难以统一。2、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该业主委员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漠不关心,住户也多次投诉存在的消防隐患,但业委会不愿意动用住房维修资金进行维修。3、物业公司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一些小隐患如:灭火器过期、消火栓水带缺失、闭门器损坏等花钱少的也不进行维护管理,一概推给业主委员会等问题致使隐患问题未如期整改。3、桂林市家乐城商贸有限公司,因1、产权单位(业主)较多,除住宅外,商业场所有一个业主委员会,地下一层、家乐市场是一个业主。2、维修费用分摊问题各方意见不统一,拖延时间较长等致使部分隐患问题未如期整改。目前除2区7、8楼喷淋支管仍在安装中,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及整改系统联动调试需时间进行。4、阳朔唐人街大酒店,因2区7、8楼喷淋、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及整改系统联动仍未整改完毕。
桂林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做大量的工作,仅仅依靠消防部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在于企业本身,只有企业领导重视,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之中,积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良好的消防工作局面,才能真正杜绝各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按照部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打非治违”等重点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广泛掀起消防宣传教育声势,强化对单位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好火灾防控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