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主检法医师。该同志于 1993年9月从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毕业后,就走上了法医岗位,历任民警、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挂任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该同志从事法医工作21年来,勘察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1000余次,检验尸体1800余具,解剖尸体600余具,出具伤情鉴定1000余份,伤残评定500余次,出具法医鉴定书3300余份,平均每年检验尸体近百具、出具鉴定书100份以上。郑明的坚持与付出得到了同事的赞评和组织的肯定,23年里他先后8次获得市公安局嘉奖,1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既要面对血腥场面 又要安抚死者家属
交警法医,总是与车祸、与死亡、与血淋淋的惨状相关联。而导致死亡的车祸大多发生在深夜,场面的血腥。除了勘察现场外,身为法医的郑明还要进行普通人最忌讳、最不愿触碰的一项工作——尸体检验。
交通事故的死者全部都要接受尸体检验,以确定死因、死亡性质、生前或是死后碾压或双轮碾压、区分死者为驾驶员或乘客、行人,成伤机制等。但在这个悲痛的时刻,很少有家属同意让遇难的亲人接受尸检。于是,郑明一遍遍地安抚、苦口婆心的说服家属, 2013年8月在北海市站前路发生一起死亡两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死者为一湖北年轻女性,死者丈夫因为过度悲伤,在郑明办公室大闹、大骂、砸东西,但郑明忍着并耐心的做家属的工作,使尸检和事故处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接下来,便是长达几个小时的解剖检验。失血性休克致死的死者,外伤不多,却最难确定死因。大多死者遭遇车祸时发生翻滚,血管被撕裂,这为检验增添了不少难度。郑明要寻找的出血点,往往不在大动脉,而在细脉、在分支,血管直径只有0.2至0.3厘米,而伤口也只有0.1厘米,细如针口。这需要细致、耐心,需要“庖丁解牛”的技能,需要超乎常人的毅力。
就算被恐吓 真相也只有一个
为了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有时还会遭遇恐吓。2012年9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大货车在209国道与北海大道东沿线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乘两人当场死亡。郑明抽取摩托车驾驶员心脏血液进行酒精检验,结果为酒后驾驶,家属当面诅咒、谩骂、恐吓,说郑明法医串通殡仪馆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在死者身上注入“烧酒”,第二天再带死者家属抽取。作为职业法医的郑明,必须默默面对,独自承受。他常说“清者自清,事实是不容篡改的”。
郑明坚守法医岗位整整21年,早已习惯“孤独”,也早已习惯在“孤独”中坚守着“事实”和“法律”的尊严。无论狂风暴雨,无论酷暑严寒,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山再高、路再远,哪里有现场,他二话没说就到那里去。
就这样,通过那些“沉默的证人”,郑明一次次还原了案件的真相,21年来,他没有出现过一宗冤、假、错案的法医结论。
是交警也是法医更是学霸
郑明从事法医工作以来,自己从不间断地“学习充电”,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准。他先后发表了论文和简报共33篇,其中《桡神经深支损伤的法医学鉴定》、《锐器损伤中自杀、他杀的法医学鉴定》发表在“法医理论与实务研究——全国第二届公安系统法医论坛”上,《刑事科学技术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发表于广西交通安全杂志。他始终坚信只有自已强大了,法医鉴定才能务实、求真,才能最好地服务于事故处理及司法活动。只有公正的鉴定才能保护好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