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潘强)“缺乏互信、协商和沟通是‘医闹’频发的重要诱因,而医疗事故鉴定、司法诉讼时间较长又助涨悲剧发生,应将医患沟通纳入医生绩效考核,立法严防‘医闹’。”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说。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大幅增加,“医闹”日趋激烈。根据中国医院协会的调查报告《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显示: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间,发生医生受伤事件的医院,2008年为47.7%,2012年上升为63.7%。根据卫生部门统计,2006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0248起,2010年上升至17243起,较前五年增长68.3%。
罗殿龙说,医闹行为对正常医疗秩序、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医院的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变得越来越大,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
罗殿龙分析,医患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是“医闹”频发的重要诱因。他说,在医疗纠纷中患方对医院、医务人员缺乏信任,缺乏医患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而由于患者对医学科学的复杂性缺乏认知,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容易对医疗效果产生过高的期望,一旦治疗效果与患者所期望的结果有所背离时就难以接受,从而导致纠纷。
从医生自身原因看,罗殿龙认为,个别医生医德医风不正,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患者的诊断敷衍了事,甚至通过索取红包、开大处方、收取回扣、过度医疗等方式谋取钱财,引发患者不满。
罗殿龙建议,首先要加强刑事立法,建议针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进行刑事立法,为有效遏制破坏医疗秩序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理依据,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级各类医院提高医护质量和患者诊疗满意度,将医患沟通情况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护人员执业考核标准中,进行定期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
“同时,要加强医疗体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推进医药分家、建立与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相符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制等。”罗殿龙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