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从2014年起,自治区财政将利用4年时间,计划筹措资金1000亿元,采取23项措施,激发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活力,加快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8大重点工程的实施。
据了解,这23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包括明确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严格落实市县财政承担责任等。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有效增加经费供给总量。包括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以及税费优惠、教育用地优惠、金融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鼓励捐资助学等。
此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以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教育经费管理、创新教育资金管理方式、强化教育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优化投入管理,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通过落实部门职责、设立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奖惩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教育改革目标。 (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