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27日专电(覃星星 宁国用)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3月1日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七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权下放给各市。目前,该厅已下放审批事项22项,让企业省去自治区审批的程序,业务办理更加快捷,时间成本、管理成本等大幅降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昌宁日前表示,目前广西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有7234家,其中暂定级5030家。这意味着厅本级将7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给各市进行核准管理,这是房地产行业管理的重大改革,将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增强各地的主动性,同时企业申报将更加方便,办理时限将大大减少。
金昌宁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下放涉及广西14个设区城市、数千家企业,各地需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禁审批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吃、拿、卡、要现象,确保下放工作的顺利过渡。
记者了解到,该项审批权下放后,各地需及时制定完善审批工作规程,包括制定审批实施办法,细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要推行政务公开,在各自对外公开的网站和窗口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实行网上审批登记。
3月1日起,广西各地的申报材料,必须在当地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同时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擅自另外受理申报材料。
去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对厅本级直接办理的51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通过增加授权再次简化审批手续,分别三次给予行政审批处进行印章使用授权、审批事项签字授权,使部分事项的办理提速4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