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桂贵渔11137渔船船主邓桂才收到了由贵港市渔监船检站验船师发出的广西首张内河渔船优化流程船检证书。这是广西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制度优化试点工作后发出的第一张内河渔船船检证书,也是首次实行小型船舶检验制度优化船舶检验流程。与以往渔船检验方式不同,此次船舶检验应用的是先由船主自行检验、再由验船师核查的检验新模式,让船舶检验更加简捷、便民、高效。

  为进一步落实船舶安全主体责任,深化船舶检验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今年年初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小型船舶检验制度创新研究工作,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积极参与,完成了优化小型船舶检验流程和发证的可行性部分内容研究,并参加了《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指南》的编制工作。

  今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贵港市渔监船检站和平南县港航管理所列入全国小型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试点范围为船长小于12米的内河渔船。贵港市渔监船检站和平南县港航管理所抓紧落实试点工作,安排135艘内河小型渔船符合条件的渔船成为首批试点船舶,其中,48艘符合免于年度检验条件,87艘符合集中检验条件。对免于年度检验的船舶,可在第一和第二个换证检验间隔期内采用船东自检和《内河小型船舶安全与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的形式替代年度检验和船底外部检查,减轻了船东负担,落实船舶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检验是在船检部门和船东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制定检验计划,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船舶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船舶检验,提高检验工作效率。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高度重视,多次派员到检验现场指导渔船检验试点工作,协助试点单位部署试点工作方案,建章立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对试点单位提出了以安全为红线、便民、惠民和先点后面、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要求试点单位组织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和上报进展情况。

  下一步,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将加强指导,在船舶图纸审查、船舶建造和营运检验方式替代等方面进一步探索,研究制定更多便民、惠民的制度和做法,积极推进内河小型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通过边试边总结,切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改革经验,并进一步加强船舶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优化信用评价,为广西乃至全国推进小型船舶检验制度创新提供经验。(郑燕 刘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