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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东兰停尸闹事案带头者被行政拘留

A-A+2014年7月18日08:08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覃志江)7月16日凌晨,东兰县县公安局出动50余名警力,并调遣3条警犬,前往三石镇纳合村,依法传唤“7.11”县府大楼停尸闹事事件违法嫌疑人,当日成功传唤了该事件中莫某、莫某某、韦某等6名违法嫌疑人。

  7月9日,河池市某单位职工王某驾车从百色市前往金城江,途经东兰县纳合村部附近路口时,撞伤了突然横穿公路的该村一女孩。7月11日,该女孩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身亡。当晚,其家属与肇事者的单位领导及交警部门协商赔偿之事,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当晚10时许,为给政府施压,死者的大叔莫某便组织家人及亲友30多人,将尸体抬到东兰县人民政府大门前摆放,尔后众人在大门静坐,部分亲戚受指使在门前设置供台,点香烧纸,哭闹不止,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虽经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服劝阻,闹事人员仍不肯解散。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在强有力的政策攻心及事故双方沟通协调后,闹事人员才先后离开现场。

  为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单位正常秩序,7月16日凌晨,县公安局经过周密部署,按对象及分工,依法传唤了这些违法嫌疑人。

  目前,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为首者莫某、莫某某被行政拘留,其余人员均给予其他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正对未归案违法嫌疑人进行追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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