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法制>正文

广西最大网上交易非法经营案开审 涉案金额1.6亿

A-A+2014年7月17日16:15 广西新闻网评论

  广西新闻网梧州7月17日讯(通讯员彭政 文继全)7月15日上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梧州市裕农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农公司)、被告人丁某、白某霞、赵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6亿元,是目前广西侦破的网上交易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经营案。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12月间,裕农公司的丁某、白某霞、赵某等人非法开设茶叶、八角等农产品的网上交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电子贸易合同,并提供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高达5倍的农产品网上交易。裕农公司以每买卖一手合约收取1元的标准等方法从中赚取手续费。至2012年12月案发时,该公司收到全国各地参与交易客户的资金共1.6304亿元,收取手续费1655万余元。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裕农公司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采取变相经营期货的方式,进行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白某霞、赵某身为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讯问、证据出示及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进行辩解,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交易账户多达3000多个,目前报案人数达200多人,属涉众型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该案于2013年10月由原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因行政区域调整,该院被撤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改由龙圩区人民法院管辖。

  龙圩区人民法院接手该案后,考虑到此案案卷材料多达130卷、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控辩双方对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存在较大分歧,于今年3月首次适用“庭前会议”制度,对此案召开庭前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庭审效率,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7月16日下午,连续两天的法庭庭审结束,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链接: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对于何谓“非法经营活动”,刑法第225条有明确规定,即:(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