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法制>正文

骗子“彩排”四个月 骗走97台液晶电视

A-A+2013年11月22日11:13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甘立军)为还外债,一名男子打起了曾经打过工的物流公司主意,伙同他人一“脚”骗走了97台液晶电视。案发后,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经过11天的艰苦奋战,先后赴来宾市、忻城县等地,一举将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追回了价值近70万元的97台液晶电视。

  97台液晶电视被骗走

  11月6日上午,柳州市某物流公司接到一名自称是某商家业务员的电话,问从南宁创维电器公司发来的那批货到柳州没有。物流公司人员查询之后答复,“到了”。此商家一般是送货到鹧鸪江仓库,但这次“业务员”称,因为近日要在市中心搞展销活动,提出“将货送到市中心”。物流公司人员称,他们的大货车无法进入市中心后,“业务员”便说,“那就送到柳邕路三仓吧”,到时他们再自行用小型货车拉到市区。

  就这样,当天上午,物流公司将97台液晶电视送到柳邕路三仓,交给了“业务员”。

  然而,过了两天,物流公司又接到商家电话,问从南宁创维电器公司发来的那批货到柳州没有?物流公司人员惊呆了:货不是你们业务员提走了吗?”商家一听,顿时也惊呆了:“没有这回事啊!”

  最终,物流公司报了警。

  三嫌疑人被抓获

  案件引起了柳南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侦破此案。民警分析,嫌疑人如此熟悉配货流程,内部人作案的可能性大,于是在物流、商家以及供货商三家单位进行大排查,连续几天排查,最终锁定了六七名嫌疑对象。这时,民警又通过调取“天网”查看,获取了当日运走这批货的两辆货车信息,并联系上了两名司机。两司机同时确定六七名嫌疑人中一名姓熊的男子(28岁,来宾市人),就是当天请他们运货的人。

  11月20日上午,大队长谭富民带领民 警赶赴来宾市熊某的户口地址,不想却扑了空,邻居们说“这家人早已举家搬迁到忻城县”。民警又马不停蹄赶往忻城县,将熊某抓捕。

  熊某承认骗走了液晶电视,并供认伙同莫某(36岁,来宾市人)一起干的。莫某在柳邕路一带摆车替人送货,民警经过一番部署,将莫某抓获。审讯中,民警得知还有一名涉案男子陈某(35岁,来宾人),随即又将陈某抓获。

  至此,这起特大诈骗案成功告破,3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作案前“练功”

  原来,莫某曾经在该物流公司做过送货司机。大约两年前,莫某因偷盗公司物品被辞退,随后还欠下一屁股债。为了还债,他想到去该物流公司“捞”上一把。

  莫某邀熊某合作,还花了近4个月进行谋划、踩点。怕物流公司人员听出自己的声音,他把试探性询问“货到了没有”这个任务交给熊某,怕熊某不能胜任“商家业务员”这个角色而露馅,他还在纸上写下了一页多的“基本对话”,让熊某熟记并让他多次“彩排”。

  11月6日,两人把货送到柳邕路三仓后,请了两辆车将货拉到柳东新区一带。莫某还联系了老乡陈某,将货物拉到基隆一带一间私人房藏匿。考虑到这批货太多太庞大,万一遇上警方清查什么的被查出来,他们决定把货转运到陈某在来宾市三五乡某村屯的家中,想等风声不那么紧之后再联系卖家出手。

  期间,熊某等人将其中两台放在莫某亲戚家,一台用于给货车司机抵运费,一台则用于给装卸工抵搬运费。

  目前,熊某、莫某和陈某等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