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14天追回600多万

  2018年1月29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西乡塘法院裁定移送的一起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予立案。

  这起案件看似与平常所立案件无异,原告是某机械设备公司,被告为中铁某集团公司,双方均为公司,但法院在查阅案件并向原告送达法律文书后得知:

  1。原告某机械公司是修建云桂高铁广西段施工项目的分包方,去年上半年已封账确认款项,但直至高铁通车仍未拿到工程款。

  2。原告曾于2017年8月起诉至西乡塘法院,审理发现西乡塘法院无管辖权,该案为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待法院裁定移送至铁路运输法院,时间已耗去大半年,款项支付毫无进展。

  3。已近年关,农民工一直没领到薪水,着急返乡过年,于是天天上门向原告讨薪上访,生活陷入困境。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开通了“讨薪绿色通道”,当即快速立案,在立案当天即优先审理并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双方结算共计600万余元,数额巨大,且被告中铁某集团公司的住所地远在河南郑州,负责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来到诉讼地调解,调解出现难度。如不予调解,那么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再给予双方充足的举证期和答辩期,最快的开庭时间也要安排在二月下旬。

  春节已近倒计时,时间非常紧迫,如果法官不主动北上调解,农民工的权益在年前肯定无法得到保障。为了能让农民工在年前领到薪水,回家过个安稳年,在2018年2月8日,也就是农历小年夜,主审法官与原告一同前往郑州主持调解工作,下午马不停蹄赶到被告公司做调解工作。

  被告对双方的欠款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同时也被法院主动上门调解,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当天下午即同意调解方案。2018年1月12日,距离立案时间14天,原告就收到了调解款项。

  那么农民工面临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

  农民工在遇上讨薪问题时

  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要相信依法维权才是讨薪捷径

  也希望有关部门都能重视讨薪问题

  让农民工诉求“有门”,维权有“道”,讨薪有“效”

  更希望用工单位能按时发放薪金

  让农民工兄弟们不再面临讨薪问题

记者:文昌

通讯员:王婷

部分内容来源:长城新媒体

编辑:王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