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车子并不是那么好养的,车子的质量、保养、修理、维权,那都是烧钱、伤脑、耗时、费劲,还伤心的事情。随着315的临近,各种汽车维权问题也渐渐引起大众的关注……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明确,“汽车三包”的概念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其中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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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先生诉称,2012年12月5日,他在北京一家汽车贸易公司花13万余元购买了一辆新车。购车时,销售人员称该车是行驶公里为0的新车,保证从来没有使用过。但是,同年12月底,他去给车做保养时,在保养记录上看到,该车于2012年9月4日在该公司已经做过首次保养,且当时的保养记录显示,该车在2012年9月4日时已经行驶过1000公里。此外,经贾先生调查发现,该车在其购车前曾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过车辆保险....[详细]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河北沧州听众史女士最近向我们投诉,说她一年前在沧州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车,本来应该是高兴的事儿,可是她却为此窝心了一年。史女士:我是沧州的一个消费者,去年12月23日,我上沧州4S店去看车,一开始我想买一个低配车,后来我又瞧着带天窗的挺好,我说要带天窗的吧。导购员说带天窗的属于是高配了。我说高配跟低配有什么区别.... [详细]
保险公司认为天经地义的“无责免赔”条款现在遇到挑战。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近日在一起交通事故的申诉案中,判决主张“无责免赔”的保险公司败诉赔付。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出“无责免赔”的说法,在客观上免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责任,排除了被保险人依法获得赔偿这一主要权利,该条款属于无效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但在理赔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代位追偿”途径,向责任人追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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