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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拟建高楼被取消 因侵犯“采光权”

来源:新华网2013年7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外墙(6月29日摄)。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外墙(6月29日摄)。
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门口(6月29日摄)。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门口(6月29日摄)。
俯瞰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俯瞰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
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左面富丽华庭小区(6月29日摄)。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左面富丽华庭小区(6月29日摄)。
 俯瞰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 俯瞰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
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自治区侨办的职工住宅工程项目工地(6月29日摄)。

  6月24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南宁市规划局于2012年7月16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南宁市迎宾路富丽华庭小区A栋的隔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的职工住宅工程位置。自治区侨办拟建的高楼是一栋27层和31层的联体高楼,位于富丽华庭的南面,正好挡住了A栋3个单元29名业主的日照。为此,29名业主联合起来行政起诉南宁市规划局,要求对方撤销这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华社记者 刘晓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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