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广西将通过实施4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健全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把城镇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美丽家园。

  改造目标:5年改造44万户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广西将坚持以人为本、美丽宜居等原则,突出“提升城市品质、补齐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彰显人文风貌”四个重点,实施4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背街小巷环境面貌,助力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据了解,2019年以来,广西大力推进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截至2021年9月底,累计开工1688个小区共计20万户,累计竣工1035个小区共计11.28万户。

  改造范围:三大类小区优先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以及军休干部集中安置的住房小区)。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1—2005年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基础类改造内容严重缺失的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充足、权属清晰等条件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和集中、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这三类小区将优先进行改造。

  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范围包括小区内部、与小区直接相连的小区外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坚持应改尽改,具备改造条件的原则上应结合居民意愿全部进行改造;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为鼓励改造内容,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选择性进行改造。

  改造任务:鼓励实施连片改造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抓好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安排改造任务、打造示范项目、统筹推进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等7项主要工作,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效。

  规划提出,结合城市更新,鼓励实施连片改造。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小区打破空间分割,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改造要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鼓励同步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今后全区各地可以加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菜市、便利店、电商快递等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市场化改造。具备条件的项目,采取“物业+”“投资+设计+施工+运营”等模式实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鼓励“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打造社区养老综合中心。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短板,提升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人口吸引力。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