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媒体时代到来

  大家习惯了用手机拍摄视频

  记录美好的生活

  然而有些人

  为了涨粉、引流

  竟毫无法律观念

  发布不良视频

  10月27日,玉林北流市公安局塘岸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视频平台有一条添加了爆炸特效以及“炸掉塘岸收费站”字样的视频。

  北流市公安局塘岸派出所民警快速锁定嫌疑人,于当天将违法行为人杨某抓获。

  经查,杨某,玉林市茂林镇人,他为了“吸粉”,获得名气,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了该视频。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言行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玉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