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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院长:用刑事追诉等惩治有钱不还老赖

A-A+2014年1月21日00:42中国新闻网评论

  “有钱不执行的‘老赖’,就不能够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坐高铁。”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表示。

  广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16日至20日在广西首府南宁市举行。罗殿龙于此间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做如上表述。

  近来年案件“执行难”屡见不鲜。一些已审结的案件,长期未能执行,不仅使胜诉方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违法者不能得到相应的惩处,还极大地损害了法律判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罗殿龙表示,为破解难题,广西探索了“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单位参与,人民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工作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党委政法委领导协调、定期例会、复杂疑难案情研判、重大案件指挥调度等工作制度,协调执结重大典型案件431件,执结标的1.92亿元;完善协助执行体系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实现查控一体化,共查询账户12万余,查询到资金近13亿元。

  他说,法院同时综合运用公示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以及拘留、刑事追诉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此外,法院创新网络联拍,确保司法拍卖廉洁。建成“制度建设+网络信息平台+高标准拍卖场所”模式,从根本上遏制暗箱操作、恶意串通、职业控场等现象。

  采访中,罗殿龙举例道,有一位被执行人欠债20万元,但家中有约50万现金,却执意欠债不还。法院查明情况后,立即强制将其资金收起,进行执行。

  得益于若干举措多管齐下,2013年,广西法院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36件,为上万名劳动者追回血汗钱。

  “不能够在你欠钱的时候还在高消费,你不执行我们就要拘留,采取措施,有些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罗殿龙说。

  中国存在数亿农民工,他们外出打工赚钱养家。每年临近元旦、春节,多是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同时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易发时期。

  据悉,从2013年年初开始,广西高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将追索抚养、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申请执行案件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仅2014年1月13日当天,广西所有法院统一行动,执行涉及民生案件。当天对付了近一亿的执行款,“很多农民工拿到钱,回家过春节,那样多好。”罗殿龙说。(王雪 覃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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