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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违法建筑被要求拆除 4个月后反增高

来源:南国早报2013年7月24日【评论0条】字号:T|T

  南国早报(记者 胡铁军)近日,有读者向南国早报反映说,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友爱村综合楼,是一栋无证违法建筑。在周边单位的不断举报下,今年3月份,西乡塘区城管部门曾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拆除。出人意料的是,4个多月过去了,大楼不但没有拆,在建的3号楼反而从5层“长”到了13层

  靠墙而建的薄高楼

  友爱村综合楼位于南宁市衡阳路北二巷。7月22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大楼前看到,1号楼和2号楼已经建成,各有7层,墙体和拉闸门上贴着“单间配套出租”等小广告。3号楼仍在施工,已经建到13层,路边堆放着砖石和河砂等。一个简易的升降机不断起落,运送着各种建材,有多名工人在脚手架上忙碌。

  记者观察发现,这栋大楼的平面呈细长型,宽度不到10米。大楼夹在两堵围墙之间,背面距离围墙约一米,正面距另一堵墙约3米,北二巷残存的道路因此显得分外狭窄,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

  未被拆除反而增高

  拔地而起的友爱村综合楼,引起了周边单位的担忧。一墙之隔的明秀西路39号大院,属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基建房产部负责人余先生说,2012年11月,公司决定对大院进行改造,在立项调查时发现友爱村违法建设了3栋小高层楼房,其中一栋刚刚开始建设。“这些建筑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损害了我公司的利益。”余先生表示,经过调查取证,他们向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今年3月5日,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说,经查明,3栋疑似违法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其中3号楼已建到5层。他们已送达“关于责令工程建设单位限期拆除接受处理的公告”及“限期拆除催告书”。但3栋建筑的所有人拒不接受处理,也不提供任何报建材料,被该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于3月4日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7月22日,西乡塘区城管执法大队表示,对于违法建筑,不是城管说拆就马上能拆的,需通过多个相关部门走完法律程序,最终由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才能执行。执行强制拆除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组织筹措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有的违法建筑与时间赛跑,力争“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要拆除的难度也就增大了。

  承认未办相关手续

  友爱村综合楼是不是违法建筑?记者找到了友爱村村委会主任黄德赐。他说,楼是友爱村的,也确实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近几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友爱村一些外出务工的村民返乡,收入锐减。为了增加村民集体收入,村里决定在北二巷建综合楼,用途为商业开发。那里虽然是友爱村的集体土地,但要转成商业用地,手续很繁琐,也很麻烦。所以,友爱村综合楼3栋楼都是“没买票就上车”,先建好再说。

  对于周边单位的意见,黄德赐说,主要是因为有些工人施工时不注意,乱丢碎砖砂石和建筑垃圾,在安全和卫生上都有隐患。至于城管方面的通知,友爱村还是希望通过做好相关整改工作,避免走到拆楼那一步。为此,他们也要求施工方约束工人,做好相关保护措施,避免出事。

  黄德赐表示,因为友爱村资金有限,在建的3号楼是发包给人建设的,“开弓没有回头箭,村里也没法让他们停工”。楼房已经封顶,不再往上建了,目前施工只是在搞内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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