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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将拆除266块违规广告牌 广告主自称有背景

A-A+2014年9月24日14:18 桂林生活网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陈延明 邱浩)日前,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下发了《桂林市依法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我市户外广告乱象。矗立街头的违规户外广告是城市的多年顽疾,年年整,年年治,却始终无法根治。执法人员说,这些违规广告牌已经占据户外广告的半壁江山,且背后多有“难言之隐”。

  这一次的整治又能否奏效?整治过后,桂林户外广告又要如何规划,记者进行了采访。

  违规广告牌占据半壁江山

  近些年来,不少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大大影响了桂林的景观及建筑风貌。

  住在七星区施家园路的刘先生曾给市政府写过一封《依法拆除市内高炮广告牌,还原桂林青山绿水风景节点》的投诉信。刘先生在信中这样描述“解放桥、穿山桥周围的各种广告牌,破坏了这两座桥的景观设计,桂林市民、国内外游客、摄影艺术家们,无论是在桥上还是桥下,游览、拍照都无法避开这些碍眼的商业广告,这怎能不令人失望?”

  刘先生认为,这些违规户外广告侵犯了公共资源,玷污了风景景点,损害了桂林形象,严重破坏了国内外游客对“美丽桂林”整体美感的审美。这些违规户外广告,该整整了。

  据了解,我市在2013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八部法律法规,制定了《桂林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市市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外广告牌设立只能遵循“不能影响城市景观、建筑物外观”的原则。

  但据市市容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大型户外广告牌704块,符合《桂林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经审批和整改后可以保留的为438块,其中单立柱式78块、落地式56块、墙面式240块、桥梁式14块、屋顶式49块、门廊式1块;而不符合规划要求拟拆除的为266块,其中单立柱式53块、落地式41块、墙面式59块、桥梁式1块、屋顶式109块、门廊式3块。

  至于一些违规设置的路灯广告、护栏广告、路名牌广告更是不计其数,桂林违规广告牌已经占了全市户外广告市场的半壁江山。

  是谁在违规?

  据我市市容部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牌26块,约5300平方米、电话亭广告牌约600个、护栏广告1000多块、路灯广告约2200多杆、路名牌广告约100块。但市市容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拆的这些“仅是撬动了冰山一角”,继续开展工作仍很艰难,因为每块广告牌后都有“难言之隐”。

  今年6月,记者曾跟随市市容部门对秀峰区琴潭道附近的大型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当时为阻挠执法人员拆除,广告牌负责人派人开车强堵拆除现场,还表示“认得某领导”,要求不拆除。最终,此处违规广告牌还是被拆,但奇怪的是,一个星期以后,被拆下的两块广告牌又偷偷在八中路口东北角和西南角立了起来。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拿“某领导”来当挡箭牌的情况在他们拆违工作中不少见,这给他们的工作带来莫大的阻力和压力。

  而在一份市市容部门向市里的汇报材料中记者看到,有一批广告公司及其负责人被列为拆违“硬骨头”。

  “据调查,有几家广告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都是一个人,设置违法广告牌23块。其自称有‘背景’,曾在拆违现场扬言,谁敢拆他的牌子,就让谁‘下课’。”

  “某广告公司在桥梁上设置违法灯箱广告。其负责人曾扬言,这些灯箱广告是有‘领导’打过招呼的,叫执法人员小心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汇报材料中一共列出了14个拆违工作“硬骨头”,执法人员表示,这些广告主之所以“硬”,多是自称有“背景”,有恃无恐。

  汇报材料显示,除了广告商,还有一些职能部门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比如现在他们已在拆除或正在拆除的广告牌中,有一些就是利用电信设施、交通设施、路名牌等设置的设施性广告,以及一些以公益广告名义设置而用于商业广告的大型单立柱广告、楼顶广告等。

  是彻底拆除还是重新洗牌?

  根据《桂林市依法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专项行动方案》,此次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行拆除、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行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将对266块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其中,象山辖区内69块,秀峰辖区内56块,叠彩辖区内60块,七星辖区内60块,雁山辖区内11块,临桂辖区内10块。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依法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区分指挥部、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专项行动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11月前,将分步完 成 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拆除任务。一系列的行动,体现了政府此次整治违规户外广告的决心。

  市市容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待整治完桂林户外广告乱象之后,将按《桂林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分区管理。按《规划》要求,桂林户外广告将分为集中展示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区和严禁设置区。

  集中展示区分布在解放路以南旅游服务中心区和琴潭中央商务区,设置原则为鼓励户外广告设置,充分利用广告位资源。广告密度可适当增大,使户外广告成为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控制区分布在解放路以北旅游服务中心区、城东南中心区、河东北中心区、北城中心区、南城中心区、河东南旅游服务中心区,设置原则为控制户外广告数量和质量,使户外广告起到提升城市景观的作用。

  严禁设置区则划定市区内两江四湖两岸及周边地区,市内所有公园、大型绿地、江湖水系、风景名胜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地方,原则上不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以小型设施广告为主,要结合景点设定户外广告主题,体现桂林山水城市特色。

  严格控制区则是集中展示区、一般控制区、严禁设置以外的区域,设置原则为谨慎考虑户外广告设置,尽量少地设置户外广告,以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宜,保持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的原生性。

  据市市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过后,桂林户外广告特别是大型户外广告会大大减少,而对今后的户外广告审批也将减量控制,如此一来,大型户外广告资源相对之前紧俏。如何分配这些广告资源是要考虑的问题,有人建议将一些大型户外广告位进行拍卖、招标,让这些资源重新洗牌,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意见未被采纳。一段时间内,这些现存合格户外广告牌仍会属于原来的广告主。

  短评

  让户外广告成为城市风景

  陆汝安

  一般来说,城市核心商业区域的户外广告,因其位置重要、宣传效果奇佳,往往也成为这些城市的地标,成为广告发布争夺的对象,比如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幅广告屏,以及北京第一商圈西单的高清LED广告屏。这些户外广告的存在,非但无碍城市景观,反而本身就是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但这并不意味着,户外广告就是多多益善。因为户外广告的设置,还要考虑到是否和城市市容市貌、人文风俗等融合。一块不合理设置或者设计不美观的户外广告,对于市容市貌、城市景观是一种破坏,非但不能为城市增光添彩,反而给城市抹黑,让公众添堵。

  尤其是在桂林这样具有“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特色的旅游城市,漓江、两江四湖等代表性旅游景观比比皆是,这些景观区域也应该像那些国家级文物遗址那样,在设定的保护控制范围内,不能有影响景观的实体存在,当然也包括户外广告。如果任由户外广告出现并且盖过景观的风头,无疑是煞风景之举,是得不偿失的蠢事。

  所以户外广告的设置,绝不仅仅是纯粹的商业行为,更是一种事关公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公共行为。既然事关公众利益和城市形象,没有经过审批固然不能随意设置,与此同时管理部门更要把好审批关,该设置的区域才能设置,不能设置的区域坚决不放行,千万含糊不得。

  因此,我们乐见此次桂林市市容部门对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强拆,更乐见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分区管理。前者为治标,后者为治本,二者相结合,桂林目前户外广告之乱象或可得以规范,而更加合理分布的户外广告,也才有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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