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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五医院用33.68万公款购买购物卡被通报

A-A+2014年9月6日10:30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郭燕群)9月5日,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气。

  通报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公款33.68万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市纪委决定给予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谢焱、财务科科长余彩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他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已被责令清退。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土特产品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刹风肃纪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中秋、国庆节期间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顶风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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