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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托幼童洗澡被热水烫伤 家长起诉索赔20万

A-A+2015年3月16日10:31京华时报评论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全托幼童乐乐(化名)被幼儿园老师带回家洗澡时,被浴室的热水烫伤。记者昨天获悉,乐乐的家长已经代理孩子向顺义法院起诉幼儿园园长及老师,索赔20余万元。

  乐乐的父母诉称,2014年3月,他们为3岁的儿子乐乐在顺义区一家双语幼儿园办理了全托(寄宿制)入园手续。在他们不能接孩子的情况下,孩子一般由园长照看。2014年5月25日,园长临时有事将乐乐托付给孟老师带回家照看。

  孟老师给乐乐洗澡时,将其独自放在卫生间,乐乐被热水烫伤。经过查询,该幼儿园属于非法办园。经鉴定,乐乐身体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他们要求幼儿园园长和孟老师支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幼儿园园长辩称,幼儿园不是非法办园,已经在当地政府备案,不同意赔偿。孟老师辩称,当天是园长让她把乐乐带回家照顾,她愿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全托幼童洗澡被烫伤起诉老师和园长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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