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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害麻雀翻身为国家保护动物 捕猎会犯法

A-A+2015年3月23日16:22柳州晚报评论

  晚报讯(记者 孔德芳) 非法捕猎或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犯罪行为,很多人都知道。但捕捉麻雀也犯罪,你可能就不知道了吧?20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柳北区分局走进欧山社区宣传“爱鸟周”活动,并为“麻雀”等不为人知的保护动物正名。

柳北森林公安向市民宣传爱鸟知识。记者 孔德芳 摄柳北森林公安向市民宣传爱鸟知识。记者 孔德芳 摄

  当天,在欧山社区门前,柳北森林公安民警挂出了广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等图册,向居民们宣传珍爱鸟类、爱护家园的理念。不少居民没想到,画眉、八哥、红嘴相思鸟等花鸟市场常见鸟类竟然是广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而更令大家想不到的是,麻雀竟然也是国家保护动物。

  该局政委吴起朝介绍,麻雀因食庄稼,曾与老鼠、苍蝇、蚊子一起被列为“四害”而遭大量捕杀。而如今,因其肉质鲜美,又成了某些人的桌上餐,烧烤摊上的椒盐麻雀很受食客欢迎。但今时不同往日,麻雀早在2008年就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捕杀、出售、食用麻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捕猎20只以上就触犯了刑法。所以市民们别再捕杀和食用麻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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