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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交恋爱保证金求男友不分手 给两万多后觉醒

A-A+2015年3月20日14:47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秦玮)“有个人骗了我的感情,还骗走我的钱。”19日早上7时许,柳州警方接到一名年轻女子求助。原来,她和一名男子网恋了几个月,见面没几天,对方便以得不到她信任为由,向她索取了1.5万元“恋爱保证金”,以及一部价值近7000元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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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女子称,她住在柳州市广雅路东五巷,正把“骗子”堵在自己家中。柳北巡警大队白沙警务站民警赶到女子家中,看到现场有几名年轻男女。其中一名情绪激动的女子,正是报警人阿丽,另一名默不作声坐在一旁的男子,就是她所说的“骗子”阿俊。

  据了解,阿丽是来宾人,今年25岁。几个月前,她在一个婚恋交友网站认识了28岁的桂林男子阿俊,两人在网上聊得十分投缘。几天前,阿俊对她说,自己工作不顺心,已辞职一段时间,很想来柳州和她进一步发展,在这边找一份工作。

  于是,两人相约见面。当高大又帅气的阿俊出现在面前时,阿丽不禁一见倾心,立即和对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带阿俊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一起生活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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