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肖军 实习生 蒙卓然 特约记者 周柳宁)醉男KTV里乱献吻,结果吻不来情趣,却吻出了一嘴血。醉男大怒,报警讨公道。然而民警调查后认定,咬伤他的女子属于正当防卫,并责令醉男向女子道歉。醉男听之,酒醒了大半。
17日凌晨,公安局鱼峰分局天马派出所接到梁先生的报警,说在KTV消费时被人咬伤了嘴和脸,觉得人身安全受到了伤害,让民警前来处罚那个野蛮女人。接到报警后,天马派出所社区民警龚警官来到现场,梁先生指着身边一女子说:“就是她,平白无故弄伤了我的嘴巴!”被梁先生指认的女子20岁出头,此时正惊慌失措。
如此一个凌弱的少女,怎么会咬高大魁梧的梁先生的嘴和脸呢?龚警官有些纳闷。女子告诉龚警官,她叫小倚,是KTV的服务员,负责为梁先生所在包间服务。凌晨她又一次送酒进来时,梁先生冲上来先是拦住她,之后又抱住她。小倚不停地挣扎,却怎么也挣扎不开,这时梁先生一边说“亲亲”,一边把嘴巴凑了过来,情急之下,她就咬了对方的嘴巴,才得以脱身。“我当时真的挣脱不下,才自我保护的。”小倚解释说绝非故意咬伤对方。
对于小倚的说法,梁先生支支吾吾。后在龚警官的进一步询问下,梁先生承认事情确实如小倚所说。“我当时喝了酒,确实有些冲动,但她咬伤我是事实,再怎么也应该赔偿医药费吧!”自知理亏的梁先生,“机智”地将话题转移到赔偿医药费上。
龚警官经过多方调查,认定小倚咬伤对方嘴唇确实是在被非礼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换句话说是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不必承担责任。想不到民警竟然站在小倚那边,梁先生顿时蔫了。让他更没想到的是,龚警官还责令他向小倚道歉。
想不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梁先生抚着隐隐作痛的嘴巴,懊恼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