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从一辆厢式货车上当场查获2500余条无运营资格的香烟,涉案金额十三万元。
- 查获2千余条走私香烟。
- 查获2千余条走私香烟。
- 查获2千余条走私香烟。
9时许,值班室接到举报电话称在G72线泉南高速公路桂林往柳州方向处,有一辆牌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贩运香烟,请求协助调查。接到报警电话后,一大队执勤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拦截。
9时30分,一辆赣C号牌厢式货车形迹可疑,初步判定是嫌疑车辆,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在桂林服务区内等待接受检查,当民警问及货仓情况时,驾驶员却百般推辞,声称只是普通挂面。面对驾驶员多种反常行为,民警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断定其中必定存在“猫腻”,并要求驾驶员打开货仓配合民警执法检查工作。打开货仓后,民警发现多个密封完好的纸箱,仔细检查发现为成箱的品牌香烟,经烟草专卖局的人员鉴定出这批香烟全部没有合法手续,确定为走私香烟,予以当场收缴。
经现场清点,该车运送的走私香烟有2500多条,全是“红河”牌卷烟。据烟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初步估计,这批香烟涉案价值约十三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