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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施行“快处”机制一个月 成功处理225起轻微事故

来源:桂林生活网2015年7月24日 10:13【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 聂梦娴)桂林市实施“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已一个月,截至目前,全市共“快处”轻微交通事故225起,其中保险方引导192起,交警引导33起。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提高了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及理赔速度,减少了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索赔不便而引发的矛盾,明显方便了事故当事人,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矛盾,也减轻了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据了解,225起的数量,相当于2013年和2014年两年处理轻微财损数量的总和。

  微信“快处”仅一小时

  7月18日下午4点许,毅峰南路发生一起两车剐蹭的轻微交通事故。事发当时,一辆蓝色小车行驶在右侧机动车道,因一时大意操作不甚,碰撞到左边同向行驶的黑色小车的右前部,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事发后,黑色小车车主张先生报警,七星路面巡逻警力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微信“快处”的方式。

  “一开始我以为很复杂,但其实就是对事故现场、受损部位拍几张照片,然后按照微信里提示的步骤一步步填好信息就完成了,非常方便快捷。”张先生与对方车主进行微信“快处”后,将证据做了固定留存,随后双方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堵塞交通的位置进行协商,之后也很快地达成了协议并共同前往七星区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点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

  据理赔点工作人员介绍,当事双方来到理赔点处理,对他们所拍摄的“现场证据”进行审核,在确定无误为轻微交通事故后,再进行责任认定。“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后共同签订协议书,之后就可以将车辆送往修理处进行定损等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说。

  张先生表示,“下午5点多我在理赔点签好了协议,这前后就一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地非常快!”

  “快处”时要带好三证

  使用微信平台“快处”的轻微事故目前已有5起,虽然突破了“零”,但是使用率依旧不高。“如果没有交警和保险的人在场,我将车移开现场后,仅凭照片能办理理赔吗?如果照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一些车主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微信平台审核的民警表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以后,在现场只要将事故车辆前方、后方、与碰撞部位3个方位拍照即可,简单的讲就是“前拍拍,后拍拍,碰撞部位再拍拍。”如果担心照片不符合要求,可尽量多角度地多拍几张,以备不时之需。因此,交警部门更加建议市民及时关注“广西桂林交警”微信,使用微信平台“快处”。因为微信“快处”除了方便快捷,还可以很好地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我们有专业的交警人员负责对车主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照片不符合要求我们会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引导当事人正确地拍摄事故现场图片。规范地固定证据,这将有便于车主对轻微事故‘快处’后续处理工作的办理。”该民警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正确地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那么这些照片就可以作为“证据”到理赔点进行‘快处’,因此,交警部门建议市民提前通过关注“桂林交警”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轻微事故“快处”的流程,熟悉掌握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的要求。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主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符合要求,即可立即将车辆移开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双方协商,最后到理赔点定责并签订《桂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从“快处”理赔点了解到,一些车主到理赔点进行“快处”时,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未带齐“三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情况,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浪费了一定的时间,“快处”也就变慢了。为此,提醒广大市民,驾车出行时务必带好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保险凭证,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在处理时,证件带齐全了,将为你节省时间,也为对方节省时间,这样‘快处’才能真正的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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