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 易璋)一对情侣开车到资源县旅游,结果半途因为男方开车速度太快,两人发生激烈争吵而闹分手。最后,女方将男方连人带行李赶下车后,直接开车离开返回桂林,独留男方一人在荒郊野外。
7月20日下午18时许,资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西省道202线三叉河路段,有一对青年男女将车停在路边发生激烈争吵,请求民警到达现场处理。
梅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出警命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现场还未将车停稳,正在吵架的女方不仅把男方的行李从车上转移到地上,还关上车门后直接开车离开现场往桂林方向驶去,无论男方怎么叫喊都不停车。该男子看到警车到达现场,急忙上前寻求警方帮助。
据了解,该男子俞某,河南人,几年前从老家到桂林某公司上班。刚离开的女子是他女朋友赵某,也是在桂林工作的外地人,两人一年前在朋友聚会上认识后相恋。20日上午,两人开车到资源县旅游。路上因俞某开车速度较快,赵某就随口抱怨了几句,俞某听后就进行了争辩。当车行驶至事发地段时,两人干脆停车在路边,下车后从最初的相互抱怨和指责,发展成了激烈争吵。
最后,赵某认为自己和俞某性格不合,很难再在一起,就当场提出了分手。俞某为挽回这段感情,低头向女方认错,对方却执意分手。因两人乘坐车辆是赵某的私人财产,赵某将俞某的行李从车上转移到地上后,驾车离开现场,并要求俞某自己想办法搭车回桂林。
民警从俞某处得到了赵某的手机号码,并联系上了赵某,赵某听了民警要对两人进行调解的意愿后,婉转地进行了拒绝。赵某说,对于分手她考虑的很清楚,两人刚相恋时感觉良好,但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发现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争吵。此次分手完全是由平时的小矛盾积累而成,最后全面爆发。赵某让警方转告俞某,希望他回到桂林后就搬离两人同居的房子。俞某听了赵某托民警转告的话后,说他完全尊重赵某决定,会及早搬离两人同居的地方。
随后,民警告诉俞某,因时间太晚,目前已没有了回桂林的班车,并劝说他在梅溪镇住宿一晚,第二天再从梅溪搭车回桂林。俞某接受了民警的意见,搭乘警车到梅溪镇找了家宾馆住了下来,并对警方给予他的帮助表示感谢。
21日上午,俞某踏上了前往桂林的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