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报讯(记者孙敏)今年,桂林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进一步向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城乡结合部拓展延伸,在今年年底前实施和完成88个城中村、80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和改造任务。7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象山、秀峰、叠彩、七星、雁山五城区动员大会,要求城区、街道办、相关乡镇和村屯干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迅速全面启动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作。
市委副书记石东龙参加会议并进行动员部署。副市长彭代元主持会议。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到今年12月31日前,我市将完成五城区88个城中村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实现城中村环境基本达到设施配套、管通路平、绿化亮化、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安保完善的目标。
在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提升方面,我市将按照有自治管理组织、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日常保洁员和安保措施、有管理制度、有义务监督志愿者队伍、有小区名称的“六有”标准,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城区80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基本达到“管通、路平、灯亮、整洁、安全、有序”的目标。
会议强调,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和改造工作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桂林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要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尽快将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管理从突击式、粗放式管理向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转变。
会议指出,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要求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以试点先行的方式,优先改造积极性高、设施落后、涉及面积广的城中村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工作开展。城区、街道办(乡镇)、村屯干部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参与,主动支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城区要加强对项目改造工作的现场监管,确保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项目改造工作将列入各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实施考核奖惩,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