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李富宁 见习记者 莫俊 文/图)7月2日,在象山区朱紫巷一家诊所配药间的一角,两个敞开的容器被棉签、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堆得满满当当。诊所经营者梁先生(化名)说,这些医疗废物是5月底以来积攒的,因为处置单位一下要把医疗废物处置费从过去的40元/月涨到180元/月,诊所觉得难以承受,不愿与其签约,对方也就不来处置医疗废物了。
梁先生所说这家公司叫“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公司),是桂林市唯一医疗垃圾处理单位。公司负责人表示,价格调整经过桂林市物价部门审批,如果不按此收取,他们就要亏本运营。
尽管如此,很多诊所依然不买账。截至7月6日,桂林市区500家左右的诊所中,大约有170家未签约,而其医疗废物已有逾月未处置了。
诊所觉得价高拒签约
和梁先生一样,开诊所的陈女士(化名)同样没有与高能公司签约,其位于象山区临桂路附近的诊所里目前也堆积着一个月以来的医疗废物。
陈女士说,2014年3月以前,为诊所提供医疗废物处置服务的是另一家公司,当时收费40元/月。2014年4月,高能公司接管这项工作,价格涨到了80元/月,也还能接受,这个价格一直维持到了2014年12月31日。
陈女士说,今年上半年,高能公司来诊所收运医疗废物时,并没有向诊所收取收集、转运、处置费。到了5月底,公司拿来了一份《桂林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合同书》让诊所签。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里写道:“无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60公斤以下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180元。”陈女士告诉记者,大多数诊所都属于“无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也基本能控制在2公斤以下,但这样的收费让像她这样的诊所经营者吃不消。
陈女士抱怨说,桂林市门诊、诊所越开越多,竞争激烈,各家诊所的业务量有限,再加上房租、人工等成本逐年上涨,经营诊所本来压力就不小,这次医疗废物处置费成倍上涨,压力更大了。
处置单位称提价是形势所逼
“诊所医疗废物处置费真的不能再低了,再低我们就难以运行了。”7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高能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这样说道。
据了解,根据《广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刘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1月前后,高能公司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取得了从2014年4月1日起桂林全市医疗废物处理的28年经营权,并可以在相应年限内使用桂林市已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也就是说,该公司是桂林市目前唯一进行这项工作的公司。
刘先生说,竞标时公司投入了1380万元,一年来公司更新和维护设备又投入了几百万元,而从各医疗机构收集、转运医疗废物,也需要持续付出车辆、人工成本及处置设备运行、维护、折旧费用。另外,现阶段全桂林医疗废物的日产生量已达7.5吨,而日最大处置量仅为8吨,年末添置设备加大处置能力已势在必行,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投入。
刘先生说,如果按照原来的价格收费,市区500家左右的诊所,一年的医疗废物处置费为24万元,对于公司来说,根本入不敷出,“即便是调整,也不赚钱。”
刘先生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能公司向桂林市物价局提出申请,提高医疗废物处置价格标准,并最终获得了批复。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予以了印证。该负责人表示,收到高能公司的价格调整申请后,该局依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参照广西其他城市相关业务的价格标准,同时对高能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最终做出了批复。该负责人还表示,医疗废物处置费不在国家价格听证目录中,因此不进行价格听证。
针对有诊所反映该公司频繁调价这一问题,高能公司刘先生解释说,该公司2014年4月1日接手时,仍然每个月40元为多数诊所提供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而有的诊所与前处置公司的合同恰好到期,该公司为弥补成本和方便管理,便与这些诊所签了个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的短合同,准备到期后再让他们与全市医疗机构同步签订新合同。
刘先生说,目前全桂林各大医院均已签约,市区500家左右诊所还有170家尚未签订新合同。对于未签订新合同的诊所,高能公司便于6月1日起暂停服务了。
三部门正在积极协调
由于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致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质以及较多的化学毒物等,根据《广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最长时限也不得超过2天。
此前,桂林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管理局已多次召集市内各家诊所和高能公司进行协调。在协调过程中,高能公司提出,可以为各家诊所减免2个月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减免后折合每个月的费用是150元;对于的确有实际困难的诊所,还可考虑适当优惠。
然而多次协调后,170家左右的诊所依然没有与高能公司签约。
僵持的局面,让一些诊所难以继续“应对”日益增加的医疗废物了。一些诊所负责人表示,如果矛盾再不解决,就只好把部分医疗废物混进生活垃圾里扔掉,或将其拿到偏远地区焚烧。
对于部分诊所这样的打算,桂林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黄主任明确表示,私自处理医疗废物的行为肯定违反《广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另一方面,黄主任也表示,根据《广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并没有对医疗废物的收费方式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因此现阶段虽然有诊所未与高能公司签订合同,但高能公司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仍须履行每48小时(即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职责。如不履行,高能公司将面临处罚。
对此,高能公司称已接到环保部门的相关通知,并已做出解释,称医疗废物的处置遵循“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诊所不付费,公司要考虑运营成本,不可能做赔本买卖,无法提供服务。
桂林市卫计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生部门在对诊所进行年审时,会查看诊所的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置,如果诊所不能提供他们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不能通过年审。
目前,桂林市物价、卫生和环保部门仍在对此事进行协调。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批复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实际是试行一年,试行期前三个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须将试行期间的收支情况报送市物价局,并申请重新制定正式执行的收费标准。“到那时候,价格或还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