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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桥至龙门江段被责令限期拆除数十个非法搭建网箱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7月1日 10:20【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 刘毅)由于网箱养殖影响水质,漓江的干流、主要支流等保护范围内的水域是禁止网箱养殖的。然而,记者昨天随市渔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部分江域清查时,发现依然有渔民在保护范围的水域使用网箱养殖,从漓江桥至龙门江段有数十个非法搭建的网箱,渔政人员当场对这些渔民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

  上午11点左右,记者随渔政人员乘快艇来到漓江桥的下游,很快发现右侧江域有一个大约30平方米的网箱,只见网箱内布设了渔网,不时有鱼儿蹦出水面,周围的江水略显混浊。看见渔政人员前来清查网箱,网箱所有者莫先生表示不解:“这个‘吃饭用的’也违法啊!”

  “这是限期拆除通知,里面有法律法规,写得很清楚了的,这里是漓江的干流,是禁止网箱养殖的,你已经违法了!”一名渔政人员拿出一份文件递给莫先生,并要求他按通知中的规定,于90日内清理好网箱里的鱼,并拆除网箱。

有的渔民还在网箱上建了个小屋子有的渔民还在网箱上建了个小屋子

  上午11点15分,快艇抵达雁山区柘木镇水域,一个100多平方米的网箱引起了渔政人员的注意。“这种大面积的网箱,或者是成片的网箱集中在一起进行养殖,长久下去就会对水质产生很大的影响。”渔政人员随后找到相关责任人,发放了拆除通知。

  随后,一行人又来到相思江口、龙门村附近等水域,这些水域均分布着将近20个网箱,不少网箱里都养着鱼,但渔民不见踪影,渔政人员在网箱明显位置张贴了通知,并向周围的群众发放通知,要求其相互转告,遵守法律保护漓江。

  一路下来,从漓江桥至龙门江段大约发现了数十个非法网箱。市渔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连日来,他们一直在对漓江干流、主要支流、源头、水库保护范围内水域的网箱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些水域的情况比较复杂,快艇难以进入,导致调查难度增加。据初步调查,非法使用网箱有不少“重灾区”,其中龙门江段有25个网箱,港建大桥上游也有10多个网箱,大圩镇上游江段及小河里有很多养殖网箱。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漓江干流、主要支流、源头、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水体,禁止网箱养殖以及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其他规模养殖。违反此规定的,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已经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拆除的,届时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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