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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男子幼儿园门口遇害案后续:更多细节披露

来源:南国早报2015年6月27日 10:19【评论0条】字号:T|T

  南国早报网-桂林讯(记者 唐晓燕)在桂林市临桂区虎山路一幼儿园门口,一男子被人捅伤致死的报道。经连夜审讯,警方向媒体通报了案件的最新进展。26日凌晨,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临桂公安局刑拘。

民警在嫌疑人的指认下找到其作案时驾驶的车辆。民警在嫌疑人的指认下找到其作案时驾驶的车辆。

  25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警方的追逃高压及亲友的劝说下,来到临桂区四塘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在一处废弃工地的土坡上,嫌疑人刘某指认了自己作案时逃跑驾驶的车辆。刘某称,作案后他把车丢弃在那里,之后一直没敢回来看过。

办案民警将投案的嫌疑人刘某带回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将投案的嫌疑人刘某带回刑警大队。

  “既然来了,我也不想跑了,做了这种事情,该是怎样就是怎样,这点我知道的……”面对警方审讯,刘某以如此开场白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38岁的刘某,是湖北武汉人,16岁来到桂林,之后在桂林定居娶妻生子。刘某开过快餐店,做过土建工程,是自由职业者。早年他和被害人梁某认识,两人在2011至2014年间合伙做土建工程。2014年5月,刘某从合作中退出后,与梁某一直有着经济上的纠纷。

  据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当日上午,刘某开车送小孩去幼儿园的路上,曾看到梁某的车,并到梁某的工地找他理论,没得到对方的理睬。后来,他得知梁某下午要在他的项目部开会,于是准备下午再去找梁某协商,“梁某的项目部正好就在案发幼儿园旁边。24日下午5时许,刚接完孩子开车赶到项目部的刘某,正好遇到梁某从幼儿园里接儿子出来准备上车离开。刘某冲上前找梁某理论,两人发生口头冲突。没说几句刘某就拿出刀对梁某连捅数刀后,抱走了梁某的儿子驾车离开”。

  刘某称,他驾车离开后,先将自己的孩子放到亲戚家里,接着把梁某的孩子丢在路边。之后,他将面包车停在一个废弃的工地里,自己则走到一处在建的高楼里躲藏。25日天刚亮,他悄悄地躲到四塘镇的螺狮山上。

  案发后,临桂公安局动员500多名警力,启动“关城门”的联动模式,在城区各进出口设武装卡点,以防嫌疑人逃出临桂范围。与此同时,民警对其亲友进行排查动员,还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通报了全市以及所有与嫌疑人相关的地区。

  在如此高压态势下,躲在四塘镇荒山里的刘某,感觉逃无可逃,于25日傍晚下了山。他来到附近一处朋友家里,在朋友的劝说和陪同下,于当晚投案自首。

  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投案后,刘某态度很配合。至于他为什么在刀捅梁某后抱走小孩,目前还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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