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讯(记者 黄显巧)即将迎来“6·5”世界环境日,柳州市环保局《2014年柳州市环境状况公报》也出炉了。公报向市民递交了去年环保部门对柳州市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监测结果,值得注意的是,二氧化硫这一大气首要污染物的地位,2014年已被第一次列入考核的PM2.5取代。
大气环境:PM2.5取代原“首污”
2014年,柳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始使用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和一氧化碳、臭氧首次成为大气主要污染物纳入评价。柳州全年空气优57天,良183天,轻度污染78天,中度污染28天,重度污染16天,严重污染1天,两天因仪器故障数据无效,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5.8%。
具体来看,二氧化硫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臭氧全年达标率90.9%,一氧化碳全年达标率100%;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9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达不到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从数据看,二氧化硫这一柳州大气首要污染物的地位已被取代,而且浓度值是在201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后,2014年仍持续下降。这表明,柳州市经过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和数年的节能减排政策,一直困扰柳州市的“老大难”二氧化硫的治理,已取得明显效果。
近几年来,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不断上升,2013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是88微克/立方米,今年又上升了4微克/立方米,且排在全区各市第一名;PM2.5第一年列入考核,就已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这与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大量城市建设的施工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及工业企业排放的烟(粉)尘,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有关。
水环境:水中粪大肠菌群偶超标
据悉,柳州市共设国控断面与区控断面7个,其中柳江河监测断面3个,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露塘、沙煲滩、猫耳山,柳江河监控河段总长86公里。其余监测断面为:都柳江的梅林,融江的木洞,洛清江的百鸟滩、渔村。
2014年,柳州市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各断面偶有粪大肠菌群超标现象;所测7个断面中除洛清江下游渔村断面11月总磷超标,不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外,其余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各断面每月一次的重金属监测结果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监测项目包括:铜、锌、砷、汞、镉、铬、铅)。各项监测指标与201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市区四大水厂取水口,除粪大肠菌群项目有超标现象外,其他项目监测结果满足国家地表水Ⅲ水质标准要求。由于粪大肠菌群经自来水公司处理后可达标,可作为非主要指标不参与评价,因此柳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可视为100%。
声环境:检测均达标以上
2014年,柳州市160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为较好(根据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中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方面,89个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结果为好(根据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中的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而在功能区噪声监测上,柳州市去年全年监测结果:1类、2类、3类、4类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
废物排放:废气等排放量有所削减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柳州市地区生产总值2208.51亿元,比上年增长8.5%。第一产业增加值157.12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312.54亿元,增长8.5%,其中工业增加值1191.11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738.85亿元,增长9.5%。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还是严格的,部分污染物排放同比削减。全市(含六县)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为:
废气,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12万吨,比上年削减0.0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38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89万吨。
废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9297.7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44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54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76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11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98.54万吨,均被综合利用、处置或贮存,没有倾倒丢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6.8%,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77万吨,均被综合利用、处置、贮存,没有倾倒丢弃;处置医疗废物2839吨。
环保治理:关停违法企业3家
去年,柳州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关停了柳州市静兰电镀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彻底解决了一批长期扰民的环境污染问题;检查排污企业1011家,立案查处11家,关停违法企业3家,上报自治区挂牌督办备选案件2件。
全年,环保举报热线12369共受理群众投诉1494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共立案36件,下达处罚决定38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件,结案28件,处罚金额227.6万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件。
此外,环保部门还加强对企业网格化管理和日常监察,共检查企业410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942台(套),正常运行919台(套),正常运行率为98%;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完成重点燃煤污染物排放单位监督监测119家(次),抽检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