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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到公共设施须报警备案 否则易被定性为逃逸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5月31日 10:21【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彭雅琴)开车因操作不当撞上隔离绿化带,原本是一起普通的单方事故,但如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报警,很有可能演变为一起逃逸事故。日前,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

  一天晚上,有群众报警称,一辆小车在东安路与中隐路交叉口撞上了绿化带,驾驶员不知所终。机场路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小车撞上了绿化带中的红绿灯灯柱,车头损毁严重,灯柱下花坛被撞坏,但现场没有驾驶员的踪影。

  民警在确认驾驶员已经离开后,将肇事车辆拖移。次日,民警根据车牌信息联系到驾车人王某。

  王某说,当天,他借朋友的车从桂林沿中隐路准备回临桂的家,由于吃了些感冒药,头有些晕,开到中隐路与东安路交叉口时,因为操作不当,就撞到了隔离带的信号灯柱上,人被气囊弹了一下,感觉十分难受,就打电话给朋友让朋友送他去医院。

  经询问和调查,民警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是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车辆及绿化带损失全部由王某一人承担。由于驾驶员弃车逃逸,保险公司对车辆造车的损失拒绝赔偿。

  民警提示,有些人认为驾车撞到绿化带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和人员伤亡,应该属于单方事故,不需要报警,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绿化带属于公共设施,撞坏了绿化带也应该报警备案。此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很容易被定性为逃逸,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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