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0岁的小孩晚上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时,被车撞倒,肇事车辆逃逸,交警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被送往了医院,路面上除了一双拖鞋什么都没有……
5月16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321国道临桂庙岭供销社门口路段,一个10岁的小男孩粟某和母亲及弟弟一前一后在斑马线上由东往西过马路,由于弟弟鞋子里进了小石头子,妈妈就和弟弟停下来取石头子,粟某继续前行,这时一辆由龙胜往桂林方向疾速而来的小车在斑马线前没有减速,在绕行时将粟某撞倒,事后小车逃逸。
线索太少 现场只有一双拖鞋
事故发生后,小男孩已昏迷不醒,慌乱中的母亲还没来得看车牌和车型,车子已经不见踪影,随后该母亲马上打120急救电话和110。交警赶到现场时,小男孩已被送往了医院,现场除一双拖鞋外,没有血迹、碎片等任何有价值的痕迹和散落物。
接到逃逸案后,临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逃逸案件联动机制,县局其他警种配合,侦破工作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各小组互通信息。
从粟某母亲口中侦察员得到的消息是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不知道车牌;走访组从跳广场舞的大妈口中得到的信息也是一辆面包车。于是大家都统一排查面包车。当晚大家排查到一辆无牌的面包车,经过痕迹比对,及时间、行驶路线排查,这辆车很快被否定了。
5月17日是星期天,交警部门在全城范围内逐车排查,但是通过海量排查,依然没有发现肇事车的踪迹。
扩大搜索范围 柳暗花明
5月19日,被撞男孩因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升级,达到了刑事案件主案标准。
经过两天三夜搜寻,侦查人员调整思路,经研究决定,扩大搜索范围,重新调看监控。结果在321国道沙塘街高清卡口,查到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车牌被挡,驾驶人还把遮阳板放下遮住脸,而且车速非常快,行迹十分可疑。经过时间刚好在事发的3分钟之内,与经过事发地的时间十分相符,此卡口离事发地点只有不到两公里。
经过侦查,很快锁定了该车是某租车行的车,经与车主联系,车主明确,该车租给了唐某驾驶。交警通过GPS定位锁定车辆停车五通镇后,经现场查看,轿车左前角有明显碰撞痕迹,与现场相符,此车即肇事车。当晚肇事车被暂扣。肇事者唐某于5月20日上午前来临桂交警大队自首。
目前,唐某已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交警已对其先行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被害人家属捐献了粟某的器官。被害人家属为了让儿子以另一种方式“活”在世上,捐献了粟某的器官,希望粟某在受捐助人那里得到“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