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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建设单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万元

来源:桂林日报2015年5月11日 10:22【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日报讯(记者 文烨)地处桂林市秀峰区的一小区工地因违反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运输渣土的车辆没经清洗就上路,导致渣土一路洒落引发较严重扬尘,对在工地上堆积的泥土不采取遮盖措施,被市民举报。秀峰环保分局经现场调查核实后,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于近日对该小区建设单位初步作出限期整改决定,拟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日前,有市民向市环保局举报:地处秀峰区的某小区建设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没经冲洗便上路,导致许多渣土掉落在公路上,经过往车辆碾压后引发较严重的扬尘污染,而且该工地上堆放的泥土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遮盖,希望环保部门给予查处。

  市渣土办、秀峰环保分局、秀峰建设局、秀峰城管等部门得到情况反馈,迅速组织联合执法工作队到现场调查取证,证实市民举报属实。执法工作队遂责令该工地建设公司:立即停止运土施工、清理路面、对路面进行冲洗、对冲洗设备进行修理、运土施工必须每车检查才能放行。

  按照《桂林市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第七项工作任务,2015年6月底前,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达到施工现场围场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遮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从今年4月起,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依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曝光一批、查处一批、限制一批、治理一批、淘汰一批、通报一批,达到有效防治工地扬尘的目的。

  近日,市环保局联合县、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小区的建设单位进行了查处,同时对叠彩区的一家工地(目前已停工)的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一家渣土运输不规范、工地进出道路硬化及场地保洁洒水未到位的建筑工地开展调查;对灵川县一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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