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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两起轻微交通事故引发两次打斗

来源:桂林生活网2015年4月4日 08:59【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生活网讯 (孙盛峰 通讯员 莫新建)最近气温回升,天气渐暖,人容易烦躁,但是遇事还需保持平和心态,不要太冲动。3月31日,临桂就发生了两起轻微交通事故,虽然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大,但因双方拳头相向,最终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事故一现场事故一现场

  亲戚之间拳头相向

  3月31日早上9时,在桂林临桂镇大律街口路段一辆电动车追尾一辆越野车,表面看不出损坏,但由于当事人出言不逊,双方大打出手,交警将案件移交派出所处理。到了派出所后,双方在交流中方知对方是亲戚,因为平时少走动才不认识,最后双方要求撤案。

  当天早上9点钟左右,骑电动车的唐某正沿着临桂区山水职业学院往大律街方向行驶,突然从后面驶来一辆白色城市越野车。越野车在超过电动车后方向打得急就逼了电动车一下,骑电动车的唐某不乐意了,一心就想追上去骂开越野车的司机。因为该路段人多、路窄,越野车开不快,转眼电动车还真的追上越野车了,可就在离越野车很近时,越野车突然刹车,电动车避让不及追尾撞了上去。

  听到响声,越野车司机就下来责问电动车驾驶人:“你怎么开车的?”电动车司机本来一肚子的火,也反问道:“你怎么开车的?”由于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都指责对方,两句不和,双方就动起手来了。双方扭打了一阵子难分胜负,一路人看到后报了警。

  交警先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打架的事情就移交派出所处理。到了二塘派出所后,双方平静下来,经过沟通发现,当事双方原来是亲戚,因为平静平时没有走动不认识了。最终大家握手言和,互相道歉,后悔太冲动。

  醉驾还有理,一拳打出6个月拘役

  3月31日中午两点半钟左右,一辆小型客车沿人民路西往东行驶至老菜市口路段与一辆对向左转弯的正三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两车轻微损坏事故。小客车司机骆某要求正三轮摩托车司机赵某赔偿150元意思一下算了,但赵某发现骆某酒气很大不愿意赔,骆某气不过一拳把赵某眼角打肿了,于是赵某报警。

  3月31日中午,骆某吃午饭喝了几杯酒,之后开着自己的桂C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上路了。他沿着人民路从县医院往大圆盘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老菜市三岔路口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对面驶来,左转弯往龙门路方向,骆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所幸人员没有受伤。

  骆某下车后指责对方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要赔钱。哪知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发现骆某满嘴酒气,他就不吭声,不说赔也不说不赔。耐不住性子的骆某自己先做让步说:“你就赔我150元,就当赔个意思算了。”但是赵某还是不吱声,骆某气不过一拳打过去,赵某立即捂着脸蹲了下去,随即打110报警。

  据交警查实,骆某,桂林市临桂四塘镇横山村委会池头村人,2004年获得C1类驾驶证,2014年因违法未处理,超分导致驾驶证被扣留并停止使用,属于无证驾驶。因涉嫌酒驾,骆某被按规定抽血检验。涉嫌打人,被派出所传唤。

  经过抽血检测,骆某血酒浓度为283.30mg/100ml,属于醉驾,已触犯刑法。目前,骆某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等待骆某的将是6个月拘役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无证驾驶处罚2000元,醉驾罚款3000元,合并处罚5000元。

  交警温馨提示,天气炎热,容易春困和烦躁,司机朋友应避免疲劳驾驶,酒驾和毒驾,超速、超载等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要保持平和心态,不要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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