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7月16日电(易璋)司机一按车内按钮,挂在车头和车尾两端的车牌瞬间“变脸”,原本直立且清晰可见的车牌,直接翻转下来“卧倒”与地面平行,让人从正面很难看到。7月16日上午,广西资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在省道202线枫木村路段查处了一辆大玩“变脸”术的大货车。
当天上午,资源县交警大队在省道202线枫木村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的车辆开展专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9时许,一辆从桂林方向开往资源县城的大货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从远处看到该车车头时是未悬挂车牌的,但等民警准备动身前去拦截该车检查时,车牌瞬间出现在了车头挂车牌的位置。
凭着敏锐的职业习惯,民警察觉到了该车的异常。民警依法将该车拦下后,上前进行了仔细检查,很快发现该车牌照比一般的货车牌照略厚一点,车牌与车头之间由一条可伸缩的铁杆相连。当民警抓住车牌牌身用力往下一按,车牌就由“立正”状态翻转下来“卧倒”与地面平行。同时,民警还在该车驾驶室内发现了一个可遥控翻转车牌的装置。
在事实面前,司机钱某坦白了非法安装车牌控制器的行为。据他交代,他常年在外跑运输,为逃避电子眼抓拍,就在外地一家汽车修理店花了400余元对车辆号牌进行了改装。改装后,这个遥控装置可以让车牌自由翻转,行车时将车牌卧倒,即使一路狂奔也不会被电子雷达抓拍到。当遇上有交警执勤的路段,他再将车辆号牌“立正”接受检查。
据现场民警介绍,虽然各种形式的套牌车屡见不鲜,但像这种安装遥控装置,从而控制牌照随意翻转的车辆,比起其他形式的套牌车,这种自动翻牌车的危害更大。因为驾驶者不会再担心被“电子眼”拍下而被处罚,就会肆意驾车违法,还会助长肇事逃逸的发生,给事故处理和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资源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使用“自动翻牌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钱某驾驶证将被一次性记12分,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而他拥有A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还将面临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