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桂林>桂林新闻>社会万象>正文

债务人妻子被判还债 “妻子”称一直未结婚

来源:南国早报2015年7月14日 12:00【评论0条】字号:T|T

  南国早报讯(记者 苑长军)韦某去世前欠债5万元,后被债主起诉索赔。武鸣法院判决由他的妻子黄某偿还欠款,他的父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黄某不是韦某的妻子,而是其女朋友,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并贴出民政局开具的黄某“未婚”证明,质疑法院判决有问题。事实果真如此吗?

  判决死者家人应偿还债务

  几年前,武鸣的陆某和韦某有业务往来。2011年8月,韦某因亟需资金周转向陆某借款5万元,约定当年12月10日前还清,并写下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前,陆某催促韦某按时还钱,得到对方的答复是“我在百色做工,回家再还钱”。2012年初,陆某再次联系韦某,却发现对方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下,他来到韦某父亲的店铺寻找,才知道韦某已经死亡。

  陆某介绍称,韦某在借款时已和黄某结婚,且生下一个儿子。韦某的妻子、儿子和父母均是其法定继承人,按照相关规定应共同偿还韦某生前所借的钱款。于是,他将这4人起诉到法院,索赔欠款5万元以及利息5000元。

  去年7月份,武鸣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庭审时,被告黄某等4人缺席。该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向原告陆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韦某和原告之间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这笔借款是韦某生前与被告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此,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黄某偿还原告陆某借款5万元;被告韦某某(韦某的父亲)等3人在继承韦某的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质疑法院判决有“问题”?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7月7日晚,一网友在网上发布题为《男子去世前欠债,法院判其女友还债》的帖子,配有上述案件的判决书,以及民政局开具的黄某未婚证明,这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发帖网友表示,韦某和黄某是情侣关系,一直没有结婚。法院居然判决黄某为逝去的男友还欠款,实在不可思议。因为黄某没有继承男友韦某的遗产,不应该偿还对方生前的欠款。

  一天后,这则帖子被发帖人自行删除。记者无法联系到发帖人,但辗转联系到当事人黄某。黄某表示,她和韦某没有结婚,始终保持着情侣关系,在未婚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儿子。法院判她偿还男朋友生前的欠款,实在是有问题。不过,经法院调解,她不用偿还这笔欠款,而是由韦某的父母偿还,事情得到有效解决。帖子是在法院的要求下删除的。

  韦某和黄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黄某出示一张未婚证明,以此证明自己处于未婚状态。记者看到这张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武鸣民政局出具,并盖有此单位的公章。这张证明注明:根据当事人(指黄某)的申请以及声明,经查阅本婚姻登记机关从2007年1月15日至2015年6月22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记录。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韦某的父亲表示,他儿子确实没有和黄某登记结婚。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