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秦宇华)今年2月,熊某(化名)在路边持刀拦截一名女子,并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向检察官供述时竟然辩称自己与该女子是男女朋友。当检察官询问他女子的具体信息之后,他却一问三不知,荒唐的狡辩立刻被推翻。
只有20岁出头的熊某,曾因盗窃罪受过四次刑事处罚,算得上是“老油条”。然而铁窗中的生活并没有让熊某反思悔改,每次出狱不到半年,就又“进宫”。今年2月5日下午,熊某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路,持刀拦截被害女士小林(化名),并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将她强行带至自己的出租房。出租房内,熊某在小林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当日晚上7点多,熊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害人小林获救。近日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检察官让熊某供述事实时,他竟然辩称自己与小林是男女朋友关系,且关系维持了半年之久!还说小林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当检察官继续展开讯问,让他说出小林的姓名、年龄、住址、籍贯等基本信息时,熊某一无所知、哑口无言。同时,小林也极力否认她认识熊某。综合全案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熊某的辩解不成立。7月13日,熊某因强奸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