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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夜“拾”不足4岁男孩

来源:南国早报2015年6月30日 17:24【评论0条】字号:T|T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彭宁莉)南宁市一名不足4岁的男孩,趁父母不注意偷偷溜出家,搭乘公交车一直坐到终点站。6月28日深夜,在南宁市三塘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孩子父母将孩子安全领回了家。

  6月28日晚9时许,当57路1967号公交车广西驶回广西药用植物园总站时,乘客们都纷纷下了车。当班司机卢大彪在例行检查车厢,意外地在车厢中部发现了一名独自坐在座位上的小男孩。卢大彪赶紧带着孩子下了车,并向其他乘客询问,但乘客们均称不知情。由于孩子看上去只有三四岁,无论卢师傅问什么,他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卢师傅只好将孩子送到了站务员处,并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三塘派出所民警赶到并将孩子带回了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男孩年纪太小,民警问他姓名年龄以及父母名字,他都无法回答,但其并不像一般孩子那样会哭闹,反而表现“淡定”地和民警玩。民警于是一边给他拿来食物和水,一边与南宁市110指挥中心保持联系,等待家长报警。直至当晚10时许,民警终于得到消息:孩子母亲已经报警。与孩子母亲取得联系后,孩子的父母赶到派出所,一家三口得以重逢。

  孩子是在什么情况下走失的?他为何会独自乘坐公交车?据孩子父母称,当天下午5时许,趁他们不注意,孩子便偷偷溜出了门,可能在长堽路附近上了公交车。两人颇为苦恼地表示,虽然孩子还小,但这已不是他第一次离家出走了,也不知道是为何,家里人常常防不胜防。由于孩子年纪小,记者也没能问出他为何爱偷溜出家。

  民警告诉记者,从孩子走失直到报警,中间经历了好几个小时,这非常不利于找回走失儿童,而且男孩身上也没有任何标志和姓名,不利于警方寻找其家人。为此,警方提醒为人父母者:对于6岁以下的小孩或是特别好动的小孩,应在其衣服明显处钉上名牌,上面标注名字、住址和电话,方便民警或是热心群众与家长联系;一旦失踪,应立刻报警,求助于指挥中心联动系统,通报附近线路包括公交、出租车上的车载即时通讯;以失踪现场为中心,安排人员沿公路四周走访小卖部、门卫、清洁工等。 (读者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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