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黄真真 通讯员 龙龑)6月26日,在柳州市柳邕路某公司,两名男同事在开会时,因工作上的事发生争执,其中一人因冲动,操起一把斧头,砍中同事右后颈部。所幸被砍者只是受了皮外伤。
58岁的男子于某,和29岁的男子谭某,是柳州市柳邕路某公司同事。6月26日上午,公司同事在一起开会,于某认为谭某在会上讲话太冲,两人在开会时争吵起来。谭某觉得有失颜面,跑出会议室,拿来一把长约30多厘米的斧头,在会议室门口挥起斧头,砍中于某右后颈部,致使于某后颈部皮外伤。于某后被送柳州市工人医院就诊,缝了4针。
柳州市公安局柳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安排警力到现场调查取证,确定双方确实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而非私人恩怨产生的冲突。因于某的伤情属于皮外伤,民警联合该公司领导,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民警对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之其当时手上的斧头如果稍微偏点,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谭某吓得直冒冷汗,表示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冲动做这样的傻事。在民警调解下,谭某除承担伤者医药费外,还另赔偿伤者于某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