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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案件回访”成群众“第二法庭”

来源:广西日报2015年6月16日 16:31【评论0条】字号:T|T

  广西日报讯(记者 卢彬彬 通讯员 黄璇)“我觉得这样的审判不公平,我怀疑对方在法院有熟人……”6月14日,在象州县百丈乡新寨村当事人冼某家中,该县法院院长巫云耐心听取了当事人对已审判案件的“抱怨”。究竟存不存在徇私舞弊?有没有“人情案”?巫云与审案法官、人民陪审员、群众监督员当场在冼某家中回述了案件审判过程:证据、证词,当事人诉求,适用法律,审判依据等等一一摆在冼某家的饭桌上,法官逐一解释,当事人逐一比照,最后冼某心服口服。

  让案件回访成为当事群众的“第二法庭”,这是象州县在今年推出的案件回访新举措,只要不涉及不能公开的审理、审判、调解,该院要求审判庭、主审法官做到案件100%回访,让群众100%满意。

  于是在象州县的乡村街道,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法官抱着大包小包的卷宗走街串巷、奔走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的茶几饭桌,成为案件回访的“第二法庭”,法官、审判员、调解员一改法庭上的严肃,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当事一一讲解、解释审判的经过,直到当事人明白、信服为止。

  截至6月14日,该院已对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所执结的264件案件全部回访完毕,对其中111件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健康权纠纷、机动车交通道路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实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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