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谢裕壁)凭借自己活络的人际关系、丰富的人脉资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全州农村妇女王某从2011年至2014年里,向他人借款197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0多万元。
在三年多时间里,一名农村妇女如何“吸金”上千万?近日,记者多方采访,还原王某“吸金”的全过程。
村里出了个“女能人”
王某是全州县才湾镇岩泉村委一农民,小学文化。早年,她与该县一家企业的一名职工结婚,后来育有三个子女。年轻时,她在村里做农活,老公在县城上班,一家人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过得很幸福。
王某在全州共有二处房产,一处在县城的企业大院,另一处在才湾镇岩泉村委。她两处都住,有时跟儿女们在农村生活,有时和老公一起在县城住。
2003年的一天,王某的朋友唐某准备投资建电站,因手头缺资金,希望王某能帮他筹措资金,并承诺月息为1.5%。唐某是王某很好的朋友,见到朋友有困难,她马上去帮他借钱。不久,王某向朋友马某借了3.5万元,约定2年内连本带息一起还清。两年后,唐某资金周转回笼,王某如约连本带息还了马某的借款。
王某的信用借款赢得朋友的好感,随后的几年里,王某常常帮他人筹集一些数额不大的借款,来源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到期如约连本带息还给人家。因此,几年时间里,王某的“信用额度”直线上升,借过钱给王某的人都觉得王某是讲信用的人。在周围人的眼里,王某成了村里有名的“女能人”。
事实上,王某没有工作,老公的企业效益并不好,自己的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可她想,仅凭借自己的“信用额度”,想短时间筹集巨款,已经不是难事。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王某开始打起了歪主意。
三年“吸金”上千万
2011年10月份,王某以帮亲戚投资资房地产为由,承诺月息为3%,向他人借了一笔10多万元的款,并约定先支付利息,两年后还本金。
几个月后,王某又给出4%至6%的月息,向信任自己的人借款。因大家对王某都非常信任,纷纷筹钱借给王某。王某的高息借款一时间在朋友群中迅速传播开来,一些与王某并不熟的人,也称愿意借钱给王某。
很快,王某的家境好了起来,在才湾镇岩泉老家,王某修建了一幢漂亮的大楼房,家人也过着富足的日子。也正因为这些,借款给王某的人都认为王某家境殷实,因而也就放心大胆地借钱给王某。
当别人问及王某代谁筹款时,王某向人介绍,自己有几个亲戚分别在桂林、防城港等地投资开发房地产、建电站等,借钱给王某的人都对此深信不疑。
为避免节外生枝,王某自己年龄大了,只与朋友现金交易,从不通过银行交易。因而,经常有人提着大额现金,跑到王某全州县城的家和才湾岩泉的老家交给王某。对于借钱给王某的人,王某都认认真真写给借条,载明借款期和利息。而借钱给王某的朋友,为帮王某筹到“足额”现金,还向亲戚、朋友借钱,导致一根链条迅速蔓延开来。
这时,借到钱的王某只给利息不还本金,拆东墙补西墙,在三年多时间里,王某共借款197次,获得1300多万元。
与催款人玩“躲猫猫”
住在全州县城的唐某某多年来一直借钱给王某。2003年以来,王某向唐某某借了又还,还了又借,已记不清借了多少次了。在唐某某的借款中,王某连本连息还了部分小额款,但大部分款都未还。2014年,唐某某拿着一沓借条找到王某,二人核对后,王某重新写了28张借条给唐某某。后来,唐某某称,她借给王某的本金就达200多万元。
但是,“借款链条”最终断了。到了2014年6月份,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前来催自己还款的人。一些借款人隐隐感到事情不妙,便缠着王某还款,并警告王某如不还款,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摆脱借款人纠缠,王某每次都拿出少许钱打发催款人。
2014年底,王某终于应付不了催款人的纠缠,玩起了“躲猫猫”,跑到桂林市区藏匿。
催款的人们找不到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上当,大家顿时乱作一团。2015年1月9日,有人到全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调查,初查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
民警发现,王某不仅涉案数额巨大,而且在群众报案前已经逃匿一段时间,这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清查出租房找到“网逃”
为找到嫌疑人,警方派出多个警力组,收集和固定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犯罪证据,并对王某上网追逃。另外,还派出警力到全州、灵川、桂林等地,找遍了王某所有的亲戚朋友家。在2015年春节时,民警对王某可能落脚地一一蹲守和排查,仍未发现王某踪迹。
民警推测,王某已有65岁,应该不会走远,于是组织警力不间断地对王某进行追逃。而此时,王某就藏匿在秀峰区一出租房,独自一人生活。王某自以为这样可以躲过借款人和警方的追踪。
3月5日,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百梓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旅店和出租房清查时,发现了一名可疑人员。经身份比对后,民警确定这名不明身份的老年妇女就是全州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王某。在与全州警方取得联系后,秀峰公安分局将王某移交全州警方。
抓到王某后,全州警方第一时间对王某的借来的钱款进行了查找,但因王某不使用银行卡,每次交易都是使用现金,因此欠款一直未被民警找到。而王某则一直向警方说,她把这些款全部给了一些做房地产、建电站的老板,而老板的真实身份和住址,她并不知情。
经民警查实,至案发时,王某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0多万元,除支付给借款人约300万元外,仍有上千万元的钱款不知去向。
4月6日,检察机关对王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5月底,王某的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目前仍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