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欧雯)5月19日凌晨,在龙珠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凤北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路边绿化树木猛烈撞击,导致车头严重变形,车内人员一死一伤的交警事故。
事发后,叠彩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民警一边组织抢救伤员,将其送到最近的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一边对驾驶员莫某提取血液酒精样本。完成现场勘查相关工作后,民警回到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时间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
民警发现,视频中显示事故地点呈双向两车道、平直、视线良好且有照明设备,与较好的路况格格不入的是,事故车辆车速极快,直接开上了人行道,在撞击到一棵路树时方停下来。事故民警说,猛烈的撞击,导致车内另外两名乘客来不及反应,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坐在副驾驶的乘客唐某因未系安全带,在车身发生猛烈撞击后,弹出的安全气囊未与之配合,不仅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反而对唐某造成了致命伤害。5月21日,唐某在经过三天的治疗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驾驶员莫某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超过120mg/dL,经过调查,可以确认莫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车速较快,导致其判断不明、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肇事司机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确定莫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对莫某因涉嫌醉驾拟进行追刑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