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通讯员 刘梦华 记者 申艳)雁山区一村民在自己的鱼塘捕获了一条野生娃娃鱼。因为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不敢私自处理,报警向辖区派出所民警求助。昨日,记者了解到,那条娃娃鱼已被送往野生动物保护站,待检查完毕后放归自然。
5月18日下午2点多,雁山区柘木镇东山村村民秦先生在自家鱼塘捕鱼,结果捞了一条“怪鱼”上来,它3斤多重,体长75厘米,有4个脚,皮肤为暗黄色,受惊吓后会分泌白色液体。有见识广的村民看后,表示这条“怪鱼”极有可能是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建议秦先生不要私自处理,要不然是犯法的。于是,秦先生给柘木派出所打了电话,请求民警帮忙处理。
前来出警的民警百度了一下娃娃鱼的照片,证实秦先生捕获的就是一条娃娃鱼。对此,民警与市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市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随后赶了过来,经过检查,当场确认秦先生捕获的这条“怪鱼”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大鲵(又名娃娃鱼),是野生的。
为什么野生的娃娃鱼会出现在村民的鱼塘里?据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桂林市持续大雨,这条娃娃鱼可能被大水从山间冲到野塘中,也间接说明桂林的风景优美,生态环境好,水质好,以前听说过有娃娃鱼,但这么大的娃娃鱼也还是第一次发现。娃娃鱼是我国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私自出售、收购、捕杀野生娃娃鱼属于违法行为。
5月23日,记者了解到,那条娃娃鱼已被送往野生动物保护站,待检查完毕后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