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梁剑)灌阳一对夫妻利用在食品公司屠宰场工作的便利,搭档偷猪肉。昨日凌晨,当他们故伎重演时,被灌阳警方抓获,现场收缴“赃肉”13斤。
灌阳这家食品公司屠宰场淡季时每天约屠宰90多头猪,旺季时每天屠宰100多头。负责分割猪肉的蒋某夫妻在同岗位工作,每次作案时,蒋某先将猪肉割下,快速交给妻子。蒋妻接过猪肉后,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桶中。下班后,两人再将桶带走。从2014年6月份开始,因经常用这种手段偷肉,多次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管理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教育,但两人却仍不收手。
今年5月份,见蒋某夫妇利欲熏心,不思悔改,公司管理人员只好来到灌阳县公安局报案。
昨日凌晨,蒋某夫妇再次利用上述手段偷了十多斤猪肉,民警接报后赶到,将两人传唤至城关派出所,并当场缴获被盗猪肉13斤。
蒋某夫妇交代了从2014年6月起利用工作之便盗窃猪肉的事实。蒋某交代,除在食品公司上班外,他自己还经营一个猪肉摊,为多挣点钱,就与妻子配合,利用工作之便盗窃猪肉,并将盗来的猪肉卖掉牟利。
目前,蒋某两人已被灌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