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目前,全国各地分布着约680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
政策解读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意见》要求,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此外,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
切断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意见》指出,建立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收入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
《意见》要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此外,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意见》要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