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陈延明)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根据《办法》,今后农民工创业,最高可贷款10万元,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最快在今年10月向农民工开放贷款。
据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人社局正在积极筹措该项政策落地相关事宜,拟向市里申请成立桂林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机构以承担今后的农民工贷款业务,同时向其他城市取经,以给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桂林的具体情况,最快要到今年10月才能开放贷款。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贷款对象分两类,一类是具有广西户籍,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另一类是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只要是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或者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之一的农村转移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办法》规定,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其间政府全额补贴利息。”该负责人表示,贷款额度从原来的最高5万元调整到10万元,对解决农民工创业融资难问题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