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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工建筑项目须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广西日报2015年6月30日 16:20【评论0条】字号:T|T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姚琳 通讯员 农健)6月26日,自治区人社厅、南宁市人社局在南宁市经开区举行2015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据悉,2015年凡区内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覆盖率低、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是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2014年12月,国家人社部联合住建部、安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我区相关部门随即出台具体操作要求,明确提出: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须按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建筑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以破解建筑施工企业参保难问题。

  据悉,我区为此将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今年凡区内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全部要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对目前已在建的工程项目,明确在建工程项目年度参保任务指标,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参保。到2017年,要实现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都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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